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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解读

近日,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《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描绘了广西住房、城市和乡村发展的路线图。其中,城市路网、海绵城市、污水垃圾处理、百镇建设、住房制度改革、装配式建筑等将成为“十三五”期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的关键词。记者采访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,就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。

城市建设管理

开展街区制试点

背景:我国现行小区模式是封闭小区制,城市道路绕行得越来越长,在缺少拥有疏散分解功能的次级道路上,容易发生拥堵。而街区制的开放式小区有利于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配置,疏通拥堵的城市交通要道和改善城市规划,也是几乎所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主流模式。

措施:广西将加强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网、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项目建设,加快打通城市断头路,提高道路网络密度、连通性和可达性。将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街区制试点,开展街区微改造,打通道路微循环,营造开放多元的社区生活和街道空间。

推进海绵城市建设

背景:海绵城市可以解决当前城市内涝灾害、雨水径流污染、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,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,还可以增加城市“蓝”“绿”空间,减少城市热岛效应,改善人居环境,同时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。

举措: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增加人工湿地、下凹式绿地、可渗透路面、砂石地面、透水性广场等设施,提高城市蓄水、滞水和渗水能力。推动南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和柳州、桂林、梧州、北海、防城港、玉林、百色7市自治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。到2020年末,全区将开展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项目60项以上、海绵型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项目100项以上、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项目40项以上、公共服务设施海绵体建设项目60项以上,达到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的效果。

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

背景:长期以来我国处理城市垃圾都采取混合收集、运输、笼统填埋或堆积等方式。生活垃圾处理的比率、无害化率较低,很多垃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,必须加强垃圾的源头清理工作,在减少资源浪费的基础之上,回收利用有用的成分,促使垃圾无害化,即实现垃圾的分类。

举措:按照1年试点、3年铺开、到2020年基本建成的要求,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和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。到2020年,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有机垃圾(以餐厨垃圾为主)回收利用体系,力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%以上,城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30%;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区市达100%、县城达98%、乡镇达70%,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45%。

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8%

背景:一座城市的绿化景观水平,能体现城市的基本形象和品质,影响市民群众的舒适度和幸福感。目前,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,已成功举办七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,成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品牌。

举措:转变城市发展方式,优化空间布局,推动城市朝着绿色、和谐、特色、智慧、健康、创新方向发展;探索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技术标准及模式;探索开展县级园博园建设;继续开展国家广西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;加快推进绿道建设,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;打造城市湿地公园,严格保护城镇中的自然山水。

力争到2020年,全区县城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%(其中:设区市43%)、乡镇达到20%;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%(其中:设区市38.9%);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(其中:设区市14.6平方米)。

村镇建设管理

培育100个特色小镇

背景:目前,我区乡村规划编制仍显滞后,覆盖率低,村镇产业整体水平不高,新形势、新条件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。

举措:广西将培育百个经济强镇、特色名镇、特色小镇、中心镇,打造100个左右特色产业鲜明、服务功能完善、体制机制灵活、生态环境优美、文化底蕴深厚、宜居宜业宜旅游的特色小镇,使特色小镇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,带动全区小城镇承载能力提升、经济实力增强、人口规模扩大、城镇面貌改善。

建设“宜居乡村”“幸福乡村”

背景:近几年,我区通过推进“美丽广西”乡村建设,推进绿色村屯创建,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。但从总体上看,乡村建设仍很薄弱,特别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,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完善和提升。

举措:继续推动“美丽广西”乡村建设不断升级。在“宜居乡村”建设阶段(2017年1月—2018年12月),以村屯基础设施为重点,增强基础便民服务;因地制宜开展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打造“绿色村屯”。在“幸福乡村”建设阶段(2019年1月—2020年12月),以建设“环境秀美”“生活甜美”“乡村和美”的幸福乡村为目标,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。力争到2020年,村屯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%以上,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%以上。

住房建设管理

开展“租房券”“购房券”试点

背景: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区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面已从8%提高到20%。但也存在着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有难度,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薄弱,分配入住率低,新市民的住房保障需加快解决等问题。

举措: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,开展租赁型保障住房“租房券”、销售型保障性住房“购房券”试点,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、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;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,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,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,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到2020年,基本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,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从“补砖头”向“补人头”转变。

推进住房梯度消费

背景:2016年12月中旬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要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的定位,要求回归住房居住属性。我区正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区情、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,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、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,多渠道多形式做好住房供应。

举措: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推进住房梯度消费,形成“先租后买、先小后大、逐步升级”的住房消费格局;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房地产,重点培育文化地产、旅游地产、养老地产等新领域,避免区域房地产市场同质化竞争;鼓励建设全装修住宅;推动兴建绿色建筑和生态型小区,在老年人口较多的住宅小区为多层住宅配建电梯设施,不断提高住房舒适性和居住品质;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,鼓励住房租赁消费、支持租赁住房建设,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、个人房屋租赁等业务。

工程建设管理

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

背景:目前,我区建设科技创新缺乏内在动力,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公众的参与度不够,工作推广与执行力不足,行业整体水平有待提升。

举措:实施绿色建筑推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,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,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。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国家机关办公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单位、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,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。

发展装配式建筑,到2020年底,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、3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,建成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;南宁、柳州、贺州等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%以上。

“十三五”全区住建事业发展总体目标

到2020年,基本实现城乡规划科学、布局合理、建设有序、功能完善、运行高效,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,宜居指数和人民幸福感大幅提升,把广西城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、开放创新、活力迸发、管理高效、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,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魅力之城、活力之城、文明之城;把广西村镇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特色突出、环境优美生活低碳、设施完善服务全面、管理民主乡风和谐,彰显活力、绿色、宜居、文明、幸福的独特村镇风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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